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贸促会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本次招考雇员8人,具体职位要求参见《深圳市贸促会公开招考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职位表》(附一,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4、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具体职位另有限定的从其要求):
(1)以下人员只能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A.  2007年应届毕业生;
B.  2006年毕业但档案仍留在学校而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户籍毕业生。
(2)以下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职位:
A.  2006年毕业且已分配派遣的市外户籍毕业生;
B.  2005年以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无论是否已派遣)。
(3)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也可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职位:
A.  深圳院校和深圳生源的2006届毕业生(无论是否已派遣);
B.  2006、2007年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
2.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基本要求:必须具备统分资格,毕业分配时能提供派遣证。
3.对市外户籍人员报考的基本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归国留学人员;
(2)属社会人员的须符合我市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参见本公告第九条说明)。
4.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学历性质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职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市外户籍报考者符合上述有关市外户籍人员报考的基本要求且具备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也可报考)。
5.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二,在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下载);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6.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可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
(1)深圳高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应届毕业生;
(3)配偶具有深圳户籍(蓝印户籍除外)且符合职位条件的市外户籍人员。此类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尚须具备统分资格;按社会人员报考的,尚须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有关规定。报考时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

(一)报名时间及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时间为2007年11月21日10:00至2007年12月5日17:00。具体程序和方法,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网址见本公告第九条)查询。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4.2008年及以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市外户籍大专、本科应届毕业生属代培、委 培、定向(含自费)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1.招考专业技术类雇员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
2.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咨询电话:0755-83776655。
(二)笔试时间。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07年12月13日10:00后登录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打印。
笔试时间:招考专业技术类雇员《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笔试:2007年12月16日9:30~11:30。
(三)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或者到考试中心现场查询,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
(四)笔试组织。
笔试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委托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笔试。市组织人事部门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笔试考试60分为合格。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12月20日下午16:00之后在市组工在线、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市贸促会网站公布。

五、资格初审
(一)时间:12月24日9:00开始直至初审结束。
(二)地点: 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A座四楼。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拟雇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雇用名额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要求笔试名次在拟雇用名额5倍范围内的所有考生均须在12月24日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结束。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并按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注意:所提供的材料均须验原件留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
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